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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时间: 2021-06-16 11:20   信息来源: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作者: 保卫处   浏览次数:

消防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保卫处设消防站站长一人,专职消防管理员一人,消防队员8名(分两班组)。

二、消防管理员应定期对校园内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消防站长应每月组织消防人员对校园开展至少一次的防火安全大排查,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立整立改,并上报学院。

四、消防管理员应当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在发现初起火灾时,消防管理员应当立即报警,并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消防队员实施扑救。

六、消防管理员应填写每日消防检查记录,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七、消防管理员要对校园内存在火灾隐患点或区域悬挂火灾安全警示标牌。

八、消防管理员应随时检查监督学院各二级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其立即整改。